年度考核情况
机构名称: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7年12月26日
检查内容 |
判定标准 |
检查方式 |
检查记录 |
检查结果 (符合/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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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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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满足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固定资产满足“安监总安健〔2012〕88号文(以下简称88号文)”规定的甲(乙)级资质要求 3.丙级机构符合“安监总厅安健〔2013〕112号(以下简称112号文)”要求 |
1.查法人证书、营业执照; 2.查固定资产评估证明; |
1、本机构具有独立法人,法人代表王运敏;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涵盖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2、本机构注册资金30032万元整,2016年固定资产评估37272万元。 |
符合 |
2 |
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 |
乙级资质: 1.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2.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3.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4.甲级机构符合88号文相关规定,丙级机构符合112号相关规定。 |
1.查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房产证,租赁协议等); 2.查工作场所布局示意图(标注面积); 3.查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档案室布局示意图(标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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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地点为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6号。工作场所3000余平米。其中检验检测实验室2600余平米,档案室50余平米。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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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条件: 1.职业卫生评价人员 2.职业卫生检测人员 3.工程技术人员 4.公共卫生专业人员 |
1.第一类业务范围的,乙级应当具有不少于20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 2. 第二类业务范围的,乙级应当具有不少于8名经培训合格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专职技术人员。3. 3.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5.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6.甲级机构符合88号文相关规定,丙级机构符合112号相关规定。 |
1.查取得职业卫生技术培训合格(以下简“培训合格”)的评价人员数(其中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2.查取得培训合格的检测人员数(其中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3.查取得培训合格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数。 4.查评价与检测技术负责人员,质量负责人是否存在外聘,或者不能坚持在岗情况。 5.查取得培训合格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数量与技术职称。 6.查取得培训合格的职业卫生工程专业人员是否满足资质范围要求情况。 |
1、本机构经培训合格专职技术人员35人。均为本机构正式职工,均按照要求缴纳社会保险。 2、本机构培训合格评价人员23人次,检测20人次。 3、培训合格人数中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10人。 4、本机构评价与检测技术负责人员、质量负责人均是本机构在岗人员。 5、本机构培训合格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3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人。 6、取得培训合格的职业卫生工程专业人员满足每专业不少于一人的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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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级计量认证证书 |
1.省级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2.取得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相关的检测项目数满足88号文件要求; 3. 甲级机构符合88号文相关规定,丙级机构符合112号相关规定。 |
1.查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证书编号和本期起止时间。 2.查取得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相关的粉尘、化学和物理因素等检测项目数。 |
1、本机构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由国家认监委颁发,证书编号:150016300684,有效期至2021年9月5日。 2、本机构计量认证证书内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量124项,满足88号文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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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职业卫生检测仪器设备种类和数量是否满足资质认可条件。 |
1.第一类业务范围的,乙级资质实验室检验及现场检测设备符合88号文附件3附录1目录要求; 2.第二类业务范围的,乙级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仪器设备符合88号文附件3附录3目录要求; 3. 甲级机构符合88号文相关规定,丙级机构符合112号相关规定。 |
1.查目前本机构仪器设备数量、规格、性能。 2.查属于计量检定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情况。 3.查计量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状态标识执行情况。 4.查按照资质规定目前尚缺少的仪器、设备。 |
1、本机构仪器设备180余台套,数量、规格、性能满足88号文的要求。 2、本机构在用相关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仪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状态标识。 3、本机构仪器设备满足88号文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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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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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的行为。 |
不得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
对照资质证书查项目档案; |
经自查,本机构不存在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的行为。同时本机构所有项目均经风险评估,避免超资质范围。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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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质条件管理与维护情况 |
6 |
是否存在违规委托检测的行为。 |
不得存在违规委托检测行为。 |
1.查委托检测单位资质条件、委托协议书。 2.对照计量认证限制或保存期限限制,查检测项目资料。 3.对照委托协议,查委托检测样品数量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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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构按照要求实施委托检测。通常情况不实施委托检测。 |
符合 |
7 |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从事技术服务的行为。 |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不得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冒用资质证书、使用伪造的资质证书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
1.查本机构目前存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数。 2.查本机构质量体系文件是否规定了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使用条件和相关规定。 3.查2017年内检测、评价报告的相关记录中是否出现未培训合格人员违规签名。 |
1、本机构制定了“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未取证人员工作规范”,其中明确了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使用条件和相关规定,本机构按照要求严格落实。 2、查2017年内检测、评价报告的相关记录未出现未培训合格人员违规签名。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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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技术服务档案管理 |
技术服务档案包括: 1.技术服务委托文件(合同、协议或委托书),合同评审记录,评价、检测的方案、计划及审核记录; 2.相关原始记录(现场调查记录、采样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及原始谱图等),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技术服务所需的技术资料(设计文件、类比检测资料等);技术报告及审核记录; 3.其他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的记录、资料。 |
1.查机构档案管理员姓名、从事本项工作的时间。 2.查机构检测与评价报告档案管理制度能否良好执行。 3.查机构检测与评价报告资料能否按期收集、验收、归档,能否按规定建立目录并整理、编码、装订、入盒(袋)管理。 |
1、本机构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郭晚霞,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时间10年以上。 2、本机构依据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建立了“检测、评价报告归档程序”,并制定了存档资料清单,用以规范技术报告的存档工作,凡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一律不得归档。按照国家局要求编码、装订、入盒(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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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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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制定并实施了人员培训、期间核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年度计划。 |
制定并实施了人员培训、期间核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年度计划。 |
1.查2017年度机构内部开展技术培训次数,完成签到的人次数。 2.查2017年度开展期间核查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及时间。 3.查2017年度开展内部审查时间,进行检查的要素数量及发现不符合要素数量。 4.查2017年度开展管理评审的时间及解决的主要技术与质量问题。 |
本机构按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要求,实施了人员培训、期间核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工作。 1、2017年内部培训8次,实现了从业人员的全覆盖; 2、仪器设备开展了期间核查工作,基本在两次检定之间。 3、2017年5月开展了内审工作,针对发现的4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到位。 4、2017年1月份召开了2016年度管理评审。2017年度管理评审拟于2018年1月份召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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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业卫生 技术服务能力情况 |
10 |
检测与评价报告作业指导书编制与作用情况 |
1.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应用于具体评价工作中; 2.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应用于具体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中; 3.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不断修订、更新和出台及修改、完善上述作业指导书。 |
1.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报告作业指导书、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编制及应用情况; 2.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及应用情况。 3.查能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不断修订、更新和出台及修改、完善上述作业指导书。 |
本机构制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物理因素检测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质量控制作业指导书。各类报告的编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相关编制要求或导则实施。 |
符合 |
11 |
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是否准确。 |
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环境、劳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分布及其影响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识别, 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包含: 1.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 2.国家(或国外)已颁布职业接触限值的; 3.国家已颁布相关职业卫生检测标准方法的; 4.其他可能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
1.查项目报告 2.查项目档案资料 |
对本机构2017年出具的报告以及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抽查,报告对建设项目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环境、劳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分布及影响人员均进行了较为全面、客观、准确的识别和分析。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含了上述4个方面的内容。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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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是否客观、准确、具有针对性。 |
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客观、准确;并具有针对性。 |
1.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现状评价报告中是否能全面、详实描述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置地点和运行情况。 2.查包括粉尘在内的化学因素超过接触限值的作业岗位是否对通风排毒等防护设施进行风速、风压等防护效果的检测、分析。 3.查是否对控制室、休息室、观察室等场所的防噪声、防高温的效果进行检测、分析。 |
对本机构2017年度出具的报告进行了抽查,抽查的报告编号为17KP485407588008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17XP485407588006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报告中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比较客观、准确,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1、报告能较为全面、详实的描述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置地点和运行情况。 2、报告对通风排毒等防护设施进行了风速等防护效果的检测、分析。 3、报告对控制室、休息室、观察室等场所的防噪声等进行了检测、分析。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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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评价结论与建议是否客观、科学、可行。 |
1.评价结论客观、科学; 2.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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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评价结论是否能结合现场职业病危害实际情况,评价结论是否被评审专家否或调整过。 2.查建议的尘毒防护设施是否具体、规范、可操作。 3.查建议配备的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是否提出具体种类、规格、型号和发放及周期,以及应当达到防护效果。 3.查提出职业健康监护建议是否具体到劳动者的岗位、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职业健康检查种类,以及检查周期等内容。 |
对本机构2017年度出具的报告进行了抽查,抽查的报告编号为17YP48540758801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的评价结论均客观和科学,提出的建议具有较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1、报告的评价结论能结合现场职业病危害实际情况,评价结论得到了评审专家的肯定。 2、建议的尘毒防护设施具体、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 3、报告建议配备的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提出了具体种类、规格、型号和发放周期,及应当达到的防护效果。 4、报告中提出的职业健康监护建议具体到劳动者的岗位、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职业健康检查种类,以及检查周期等内容。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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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规范情况 |
14 |
是否按规范要求开展了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 |
工作日写实: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按照工种(岗位)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整个工作日内的各种活动及其时间消耗连续观察、如实记录,并进行整理和分析。 现场调查应满足: 1.现场调查内容和过程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实施;使用受控的记录表格实时记录,记录信息应全面、完整、填写规范,并经被服务单位陪同人员签字确认; 2.现场调查人员应包括相关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并在被服务单位显著标志物位置前拍照(摄影)留证并归档保存。 |
1.查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比较全面收集了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料,技术报告中有关内容能否在这些资料追溯,并保持一致。 2.查现场职业卫生调查是否为现场实时记录,并得到现场陪同人员签名认可。 3.查工作日写实是否为对现场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和观察后获取,进行现场记录,并获得劳动者签名认可。 |
对本机构2017年出具的报告以及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抽查,均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但工作日写实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1、核查了本机构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要求能比较全面收集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料,技术报告中的有关内容能在这些资料中追溯,并保持一致。 2、本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归档资料中,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均为现场实时记录,并得到现场陪同人员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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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符合 (工作日写实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
15 |
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工作是否签订合同并且进行合同评审 |
在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时,应与被服务单位签定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前,技术服务机构应组织开展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主要内容包括: 1.被服务单位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及标准要求; 2.本机构是否具有承担此项技术服务的能力,其资质条件、人员专业能力、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检测方法及标准物质、技术服务期限等是否满足检测、评价要求; 3.技术服务报价是否符合有关收费规定或标准。 |
1.查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协议(合同)。 2.查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协议(合同)合同评审记录,开展合同评审的部门和人员。 3.查2017年度签订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合同执行率 4.查机构在2017年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是否存在主动低价格竞争情况。 |
对本机构2017年出具的报告以及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抽查,本机构开展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工作均签订了合同和进行了合同评审。 1、对本机构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合同进行了抽查,合同均有评审记录。 2、2017年度签订职业病危害检查、评价合同执行率100%。 3、本机构在2017年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不存在主动低价格竞争情况。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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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是否按规范要求选取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时段,并按规范要求的频次进行采样。 |
1.按照检测与采样规范,拟订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应包括检测类别、检测范围、检测项目、采样方式、检测方法、检测时间、检测地点、采样对象、采样数量、仪器设备等内容。 2.按照拟定的采样和检测计划,进行采样和检测工作,并如实记录,采样记录应包含现场生产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劳动者佩戴防护用品情况等 3.检测与采样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并根据不同时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不同分别布点进行检测和采样。 |
1.查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中是否均按照GBZ 159的规定选择检测采样点、检测采样对象。 2.查现场检测采样过程能否严格按照检测方案及布点图要求进行。 3.查现场检测、采样过程是否做到在采样现场进行实时记录。 4.查现场采样记录能否如实记录现场生产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劳动者佩戴防护用品情况,绘制现场检测与采样的简单布点图。 5.查能否根据不同时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不同分别布点进行检测和采样。 6.查检测与采样人员在现场工作时能否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
对本机构2017年出具的报告以及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抽查,均能够按照规范要求选取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时段,并按照规范要求的频次进行采样。 1、开展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能按照GBZ159的规定选择检测采样点和检测采样对象。 2、现场检测采样过程能严格按照采样方案及布点图的要求进行。 3、现场检测、采样过程在采样现场进行实时记录。 4、现场的采样记录能实记录现场生产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劳动者佩戴防护用品情况,绘制了现场检测与采样的简单布点图。 5、能够根据不同时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不同,分别布点进行检测和采样。 6、机构为检测人员和采样人员发放了防护用品,在现场工作时,其均能够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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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流转、保存是否符合规范,是否为采集样品建立了唯一性标识。 |
机构要为检测样品建立唯一识别系统和状态标识,样品运输、接收和流转、保存应符合规定。 1.样品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样品性质稳定,避免污染、损失和丢失; 2.样品接收、流转各环节均应受控;样品交接记录、样品标签及包装应完整。样品有异常或处于损坏状态,应如实记录,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必要时重新采样; 3.对于不稳定的样品,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妥善保存,样品应在有效保存期限内完成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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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现场采集的职业病危害样品是否建立唯一标识。 2.查样品收集、转运是否配有专用器具,防止样品损坏、污染和混乱。 3.查样品交接单内容是否包括样品编号、名称、状态、完好情况,以及交接地点、交接时间(时分)和交接人签名等信息。 4.查对在外地采样,当天需要完成检测分析要求的样品(如氮氧化物)是如何进行运输的。 |
对本机构2017年出具的报告以及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抽查,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流转、保存均符合规范要求,为采集样品建立了唯一性标识。 1、现场采集的职业病危害样品有唯一性标识。 2、样品的收集、转运均配有专用器具,能避免样品的损坏、污染和混乱。 3、样品交接单内容包括了样品编号、名称、状态、完好情况、交接时间和交接人签名等信息。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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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样品测定(包括标准物质使用、样品前处理) |
1.检测方法选用准确; 2.实验环境、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满足检测要求; 3.标准物质、标准溶液及化学试剂、试验用水等应满足检测方法要求,使用、配制、标识和记录应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4.检测过程中的各种记录信息应全面、清晰、完整,按照要求书写、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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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职业卫生实验室标准物质的来源,标准物质储备液的配制过程记录、储备液的标签是否符合规范。 2.查实验用水、用气是符合规范要求,玻璃器皿清洗和存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查样品的前处理是否符合相应检测技术标准要求,处理过程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4.查实验室分析前后的样品能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保存。 |
对本机构2017年出具的报告以及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抽查,能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样品的测定。 1、实验室使用的标准物质均为国家标准物质,储备液的配置过程记录、标签均符合规范要求。 2、实验室的用水、用气均符合规范要求,玻璃器皿清洗和存放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3、样品的前处理均按照标准方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符合检测技术标准的要求,处理过程记录完整和规范。 4、实验室前后分析的样品能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保存,有样品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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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检测结果处理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转换过程。 |
应按要求对检测数据进行处理,数据转换过程应有记录,不得随意剔除有关数据,人为干预检测结果。当出现可疑数据需舍弃时,应分析原因并说明理由。 |
1.查检测结果计量单位符合职业病危害接触限值和工作场所相应测定标准的要求情况。 2.查检测过程记录与检测结果换算过程是否规范记录,并有专人校对、审核,其样品编号一一对应情况。 3.查累计接触时间计算与现场调查工作时间一致情况。 4.查发现采集样品损坏或其他异常,或发现检测结果与现场情况明显异常,处理和记录情况。 |
对本机构2017年出具的报告以及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抽查,检测结果的处理符合要求,有相应的记录转换过程。 1、检测结果计量单位均为法定计量单位,符合职业病危害接触限值和工作场所相应测定标准的要求。 2、检测过程记录与检测结果换算过程均规范记录,有专人进行校对、审核,样品编号均一一对应。 3、累计接触时间的计算与现场调查工作时间一致。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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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技术服务全过程原始记录是否规范、完整。 |
现场调查记录、采样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及原始谱图、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等技术服务全过程原始记录应规范、完整 |
1.查开展现场职业卫生调查、检测采样过程是否拍摄工作照片作为原始记录。 2.查技术服务全过程原始记录是否及时规范、完整整理收集归档。 |
对本机构2017年出具的报告以及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抽查,存在部分报告的过程控制记录不规范和少数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的情况,需进一步加强过程控制管理工作以及档案资料归档的及时性。 1、开展的现场职业卫生调查、检测采样过程均拍摄了工作照片。 2、技术服务全过程的原始记录较为及时、规范,并经完整整理后收集归档,但归档及时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
基本符合 (记录填写规范性和资料归档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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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是否存在人为干预或影响检测结果、评价结果的行为 |
1.不应存在 2.如实填写 |
1.查是否存在价格过低原因,减少现场调查时间、次数,或相应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布点,或减少检测采样频次。 2.查是否存在工作任务过重,人员紧张等原因减少现场调查时间、次数,或相应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布点,或减少检测采样频次。 3.查是否存在甲方要求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布点,或减少检测采样频次,或缺少某些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的检测采样。 4.查现场检测采样工作结束后,发现存在某些岗位或职业病危害因素少检、漏检的,如何处理,有无原始记录与说明。 |
本机构不存在人为干预或影响检测结果、评价结果的行为。 1、本机构不存在因价格过低而减少调查时间、次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布点、检测采样频次等情况。 2、本机构也不存在工作任务过重,人员紧张等原因减少现场调查时间、次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布点检测采样频次等情况。 3、本机构不存在因甲方要求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布点、检测采样频次、缺少某些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的检测采样的情况。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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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是否存在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人为故意缩小检测及评价范围的行为。 |
1.不得存在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 2.不得存在人为故意缩小检测及评价范围的行为。 |
1.查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报告不能提供现场调查记录、工作日写实记录或现场检测与采样记录的。 2.查是否存在外地区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报告不能提供现场调查与采样人员差旅报销票据或记录的。 3.查是否存在被服务单位反映现场调查与采样人员未到现场的。 4.查是否存在评价范围与建设项目批复(备案)文件不一致,明显少于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的。 5.查在现状评价过程缩小某些生产过程,或辅助设施如化验室、检维修等职业病危害的评价。 |
本机构不存在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人为故意缩小检测及评价范围的行为。 1、本机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报告均能提供现场调查记录、工作日写实记录和现场检测与采样记录。 2、外地区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报告有相关的差旅记录。 3、本机构不存在评价范围与建设项目批复(备案)文件不一致,以及明显少于建设项目的情况。 4、在现状评价过程中不存在缩小某些生产过程,或辅助设施等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情况。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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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绩上报与信息网上公开情况 |
23 |
是否按时、如实上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绩 |
按时、如实上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绩 |
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绩上报情况和项目档案资料 |
每年1月均按照省局要求,及时报送业绩汇总表。 |
符合 |
24 |
网上公开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故意在网上公开虚假信息 |
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15日内将有关信息在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网上公开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2.项目名称及简介; 3.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5.评价结论与建议; 6.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查机构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的网址。 2.查机构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制度。 3.查目前公开的信息内容中尚存在的主要缺项。 4.查2017年度完成报告数与公开信息报告数。 |
本机构制定了“评价报告信息公开程序”,制定了专门的信息公开表,符合公开内容的要求。能够按照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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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自查单位(盖章):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检查人(签名): 华绍广、李波 日期: 2017 年 12 月 26 日
法人代表(签名): 王运敏 日期: 2017 年 12 月 29 日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年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查总结报告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2017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自查总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资质条件、业务能力保持情况
1、甲级资质延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2017〕32号)的要求,积极开展了甲级资质延续相关工作,并顺利完成了甲级资质延续换证,延续后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编号仍为(国)安职技字(2014)第A-0064号,有效期至2020年9月12日,业务范围仍为第一类:1.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2.冶金、建材;3、化工、石化及医药;4、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5.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2、人员条件保持情况
我单位自2016年省局监督检查和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延续以来,机构人员总体情况没有大的变动,人员流动较小,目前获得国家注册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35人,其中评价人员23人次,检测人员20人次,专业涵盖采矿工程、给排水、通风除尘、化学工程、冶金材料、机械工程、电气及自动化、预防医学、环境工程、检验检测等。取得培训合格的职业卫生工程专业人员满足每专业不少于一人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中80%以上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以上有10人,评价技术负责人、检测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为本机构在岗人员。
我单位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始终确保人员资质满足资质认定对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工程人员等的要求。
3、实验室能力保持情况
我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支撑实验室为国家冶金工业铁精矿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实验室母体单位为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法律责任由母体单位承担。资质证书编号为:150016300684,发证机关为: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9月5日。实验室认证范围内涉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测类别73项,其中化学危害因素61项,物理因素12项,涉及检测项目总计124项,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要求。
2017年11月实验室进行了能力扩项,本次扩项的项目有135项,涉及到职业卫生检测方面的有两大类共19项,其中工作场所空气类15项,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类4项(风系统基本参数、室内环境基本参数、排风量、阻力及阻力系数、控制风速)。2017年实验室花费150多万元陆续补充购置了部分采样设备、现场检测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进一步扩充了实验室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测方面的能力。2017年初对实验室环境进行了升级改造,完善了有关实验室的通风系统。目前检测中心实验室总面积3000余平方米,各类专用实验室20余间,设置有制样室、样品室、天平室、标准样品室、试剂室、有机样品前处理室、无机样品前处理室、高温室、X荧光光谱室、色谱室、原子吸收和发射光谱室、气瓶室、校准室、档案室(50余平方米)等;实验室配备有日本理学X荧光光谱仪(XRF)、美国PE公司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AES)、日本日立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AAS)、美国PE公司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GAAS)、美国安捷伦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美国PE公司高效液相色谱仪(LC)、2台美国PE公司气相色谱仪(GC)、美国戴安公司离子色谱仪(IC)、美国PE公司自动顶空进样器、德国海道夫公司旋转蒸发仪、美国Organomation公司氮吹仪等进口大型现代化精密分析测试仪器以及2台北京吉天公司双道原子荧光光谱仪(AFS-9330和AFS-830)、北京吉天公司快速溶剂萃取仪(APLE-3000)、北京普析通用公司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华夏科创公司红外分光测油仪(OIL480)以及各类采样设备等仪器,各类仪器设备均进行了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仪器醒目位置张贴了有关状态标识。
我单位实验室场所、仪器设备数量和参数要求等均满足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要求,能够保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
4、检测与评价能力保持情况
2014年以来,我单位多次参加了外部检测能力验证和评价能力比武。2014、2015、2016年、2017我单位连续4年参加了国家安监总局委托国家安科院组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活动,其中2014年获得合格,2015年、2016年均获得优秀,2017年结果目前尚未出来;2016年我单位参加了安徽省安监局委托省安科院组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活动,我单位取得优秀结果;此外2014年-2017年我单位参加了中实国金能力验证研究院有限公司、环保部、中国疾控等部门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均取得了满意结果。2016年我单位参加了国家安监总局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组织的焦化行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比武活动,获得基本合格结论。
我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总体按照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开展,所有评价报告均通过专家评审,不存在评审不通过或重大质量问题的报告。2017年我单位检测、评价能力得到持续提升,总体满足资质认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通过对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0号等的要求,我单位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人员资质数量和专业配置、仪器设备数量和参数要求等均满足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要求,很好的保证了资质条件和业务能力。
(二)资质条件管理与维护情况
2017年我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运行。我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制定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评价工作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和《主要仪器操作规程》等相关的体系文件,具体资质条件管理与维护情况如下:
1、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改版升级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档案管理规范》等最新的规定要求,2016年6月我单位对第二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改版升级,于2016年6月30日发布实施第三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开展了宣贯学习工作,以促进我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满足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切实提供优质技术服务。
2、认真落实人员培训、期间核查、内审、管理评审等工作
(1)人员培训及使用情况
为确保技术报告质量,切实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我单位每年要求各业务单位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加强相关的能力建设。2017年我单位开展了最新法律法规宣贯学习培训、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常见质量问题剖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常见质量问题剖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编制常见质量问题剖析以及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管理规范》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布局与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93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等专业性业务文件的学习培训。2017年共开展内部培训8次,实现了从业人员的培训全覆盖。另外,我单位对新进员工均安排专门导师予以指导和培训,强调职业道德和操守,只有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后,方准许参与有关工作,以确保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从业,一旦承接项目各类工作严格按照我单位《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记录表格规定的要求开展,确保全程规范从业,质量可控。
我单位制定了“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未取证人员工作规范”,其中明确了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使用条件和相关规定,本机构按照要求严格落实。我单位不存在违规使用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技术服务的行为,查2017年检测、评价报告的相关记录未出现未培训合格人员违规签名的情况。
(2)期间核查情况
为确保实验室检测结果可信度,保证实验室检测结果公正性、有效性、科学性、客观性,我单位在2017年初对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制定了期间核查计划,并按照期间核查的时间计划对相关检测仪器设备进行了期间核查。期间核查计划能够得到较好的落实和执行,期间核查的时间基本上在两次检定或校准之间。
(3)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及其他情况
我单位依据《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的要求每年均开展一次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内审通常安排在5-6月,管理评审通常安排在1月,通过管理评审及时调整资源等配置问题,通过内审及时解决体系运转中的问题,每次均做到闭环管理。同时我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涵盖在院ISO9001体系下,每年按照相关要求接受院层级的内审和管理评审。2017年5月我单位开展了内审工作,针对发现的4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到位。2017年1月我单位召开了2016年度管理评审工作。2017年度管理评审拟于2018年1月份召开。
另外我单位实验室按照国家认监委的要求每年4月份开展自查,6月份参加中期汇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验室2017年11月通过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扩项工作。
3、委托检测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分包工作管理程序”,能够按照要求实施相关的委托检测,通常情况下不实施委托检测。
4、技术服务档案管理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检测、评价报告归档程序”,并制定了存档资料清单,用以规范技术报告的存档工作,凡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一律不得归档。技术服务档案的归档按照国家局的要求编码、装订、入盒(袋)管理。我单位技术服务档案的管理由专人负责,该档案管理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备较好的档案管理经验。
经查2017年本机构技术服务档案管理情况,总体上能够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技术服务档案的归档,但也存在少数技术服务档案归档不及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归档的现象。
综上,2017年度我单位在资质条件管理和维护方面,总体上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委托检测的行为,未违规使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从事技术服务,总体上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技术服务档案管理,制定并实施了人员培训、期间核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年度计划。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情况
本机构制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物理因素检测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质量控制作业指导书。各类报告的编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相关编制要求或导则进行实施。
对我单位2017年度出具的报告及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抽查,本机构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环境、劳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分布及影响人员均进行了较为全面、客观、准确的识别和分析;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评价比较客观、准确,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评价结论与建议客观、科学、可行,并得到了评审专家的肯定。
(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情况
我单位能够按照国家、省安监部门的要求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我单位《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记录表格规定工作流程和程序开展工作。根据项目实施运行情况和节点,各过程控制环节均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确保评价过程真实、客观和可控。在技术服务过程中,所有项目我单位要求技术人员均要赴一线评价项目现场,保留有关影像记录。所有过程控制记录均与报告一并存档保存,备查。
我单位为严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性情况和报告质量,全力避免有关技术人员应到现场而不到现场、抄袭他人成果的现象发生,确保出具技术报告的质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1、注重风险分析管控工作
我单位在了解客户意向和现场踏勘及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后,在正式承担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前均开展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一般由技术负责人、研究室主任、技术骨干等参加,主要就本机构的资质范围、评价人员是否有能力完成、是否可以在约定时间完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评价费用是否可以接受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过程留存相关记录。评估通过的项目由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研究室安排开展工作,评估不通过的,停止项目开展并告知客户。我单位要求所有项目均按照要求开展风险评估,评估记录与报告一同归档保存。为确保项目进度,把控项目实施时间风险,我单位每周一调度,及时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影响进度的问题,减少项目实施风险,无客观影响情况下原则上要求预评价报告不超过一个月,控制效果评价及现状评价报告不超过两个月。
2、明确工作流程和程序要求
我单位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均制定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规定了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作业流程和规范程序,所有评价工作均按要求执行。过程控制均制定有相关记录表格,重点包括了:评价项目风险评估、合同审批、现场调查记录、报告审核、过程控制等关键环节。根据项目实施运行情况和节点,各过程控制环节均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确保评价过程真实、客观和可控。所有过程控制记录均与报告一并存档保存,备查。
同时院每年开展内部审核工作,将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纳入质量控制体系中,每年由院组织内审员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过程控制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2017年院内审未发现重大技术或程序问题,但工作日写实情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3、加强报告审核和质量控制
我单位技术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先由研究室开展内部审核(一级审核),再经所安排相关质量控制人员进行审查(二级审核),报告制作和盖章报出前再经院进行审查(三级审核),三级审核修改到位后,方予以对外发布。最终报告经相关专家外审修改后形成最终版报批。
我单位为加强质量控制,专门制定了《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产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院政〔2014〕109号),严格控制院报出技术产品,明确了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和技术能力,明确了发生质量事故的类型和相关处罚措施等,全面推进质量管控。根据院要求,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中心专门确定了业务质量控制作业指导书,明确了各专业内部质量审核人员,严格控制各类技术报告质量,避免重大缺项漏项、避免因评价失误带来安全隐患和后果。2017年我单位根据制定的《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产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要求,加强了监督抽查工作,院运营发展部每季度对我院拟报出的部分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进行了抽查,并在院内网上将抽查中发现的部分典型低级错误予以发布,要求相关领导评价人员认真反思,找出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对策措施并整改落实,实现技术产品质量根本性好转,维护我院声誉,防范经营风险。
4、注重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提升技术服务能力
为确保职业卫生服务的规范性以及报告的质量,切实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我单位每年要求各业务单位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加强能力建设。除日常的专项技术培训外,我单位根据国家省市安监部门的有关通知要求,不定期开展学习活动。要求按照质量控制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要求各级人员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客观公正全面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提升服务企业意识。2017年针对个别报告存在的技术性问题,我单位质量主管专门组织了召开了会议进行培训指导,以便下一步在开展有关技术服务工作时完善相关内容,提升报告质量,同时会议进一步强调了落实各类报告三级审核的要求,并决定不定期开展报告质量抽查活动。
综上,我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总体上能够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等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开展了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检测和评价技术服务工作均签订了合同并进行了评审,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采样、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检测等,检测结果的处理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人为干预检测、评价结果的行为,不存在不到现场而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和人为故意缩小检测及评价范围的行为。但存在少数报告的工作日写实情况不规范,工作日写实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抽查部分检测、评价报告发现仍存在少数报告过程控制记录不规范、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的情况,记录的规范性和归档及时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五)业绩上报与信息网上公开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评价报告信息公开程序”和专门的信息公开表,符合公开内容的要求,能够按照要求落实业绩上报和信息网上公开工作。2017年我单位总体上能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和省局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了评价报告的网上信息公开工作,每年1月均按照省局要求,按时、如实上报业绩汇总表。
(六)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自查,发现以下问题需要完善和提升,进一步完善质控过程:
1、抽查部分报告,发现存在工作日写实不规范情况。
2、抽查部分报告,发现存在过程控制记录不规范情况。
3、抽查部分报告,发现存在资料档案归档不及时的情况。
根据本次自查的结果,对发现的3个问题我机构立即进行了整改,于2017年12月28日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档案管理规范》、《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等,进一步强调了在今后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中要规范工作日写实情况,要按照工种(岗位)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整个工作日内的各种活动及其时间消耗连续观察、如实记录,并进行整理和分析;要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要求落实检测、评价工作的过程控制,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档案的归档管理。
总之,我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市安监局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重视质量管理,严格过程控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但在相关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学习、改进,请各位领导、专家给予指导和帮助,我们将积极整改、提升,以更好地发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