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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公司现向社会公开安徽马钢罗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罗河矿年产40万吨尾矿捞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信息,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罗河矿年产40万吨尾矿捞砂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马钢罗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罗河矿充填站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总 投 资:实际投资1981万元;
环保投资:实际投资40万元;
生产制度: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h,年工作330d,年工作7920h;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亚洲宅男精品一区在线;
环评审批部门: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审批时间:2023年11月7日;
环评审批文号:环建审[2023]4070号;
二、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具体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 类别 |
工程名称 |
环评阶段 |
实际建设阶段 |
变化情况及原因 |
主体 工程 |
捞砂厂房 |
1栋,捞砂厂房内设76m3给矿泵池(尺寸为6.5m*3.1m*3.8m)、旋流器、脱水筛、恒压分配器、渣浆泵、76m3尾矿泵池(尺寸为6.5m*3.1m*3.8m)等设备,年产建设用尾矿砂40.4万吨,建筑面积约450m2,尺寸为30m*15m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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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 工程 |
产品仓库 |
1栋,密闭仓库内设置胶带机,建筑面积约2700m2,尺寸为54m*50m。回收产品尾矿砂采用密闭胶带机输送至产品仓库,将仓库内尾矿砂通过胶带机至库外配套的250t筒仓内暂存后汽车外运,筒仓直径6.5m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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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输送及综合利用途径 |
罗河选矿厂产生约241.37万t/a尾矿,其中23.67万t/a尾矿直接输送至付冲沟尾矿库暂存,217.7万t/a尾矿管道输送至本项目捞砂厂房内回收40.4万t尾矿砂,剩余未回收177.3万t/a尾矿仍返回充填站深锥浓密机浓缩后进入井下充填系统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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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尾矿砂运输 |
采用自卸汽车外运。运输路线是由充填站出口向西经乡村道路进入罗河矿南门,再经东门出厂区进入S232省道外运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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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 工程 |
给水 |
本项目不需额外补充新水,生产年用水量为233.1万m3,由未回收的尾矿经现有充填站浓密机浓缩后的返回溢流水补充,项目也无需额外补充环水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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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 |
公司内部调剂员工,生活污水不增加;项目渣浆泵水封水、尾矿堆存溢水等生产废水,抽入给矿泵池内,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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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四周雨水经收集进入新建的576m3雨水收集池后,返回充填站现有沉淀池,进入厂区环水系统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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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 |
年用电量280万kWh,充填站供电管网供电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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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工程 |
废气 |
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车厢遮盖严密等措施,同时依托罗河选矿厂内的车辆轮胎冲洗装置,沉淀池容积约10m3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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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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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捞砂厂房、产品仓库内四周设导流地沟,2个厂房内拐角均设置1个4m3污水收集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室外建设1座容积320m3的污水收集池(8*8*5m) |
污水收集池容量变大,由室内变成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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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回收尾矿经浓缩后溢流水,依托充填站环水系统共设有2座沉淀池(3375m3和6142m3),回用于本项目调节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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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依托罗河矿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约220m2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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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我公司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中的各项环保措施。
1、废气
项目生产工艺采用湿式作业方式,产生的废气仅为车辆运输扬尘。
建设单位已采取道路硬化、车辆轮胎冲洗、运输道路洒水等措施抑尘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员工由公司内部调剂,生活污水不增加。项目依托罗河选矿厂入口设置的车辆冲洗装置,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渣浆泵水封用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捞砂厂房和产品仓库内四周均设置排水沟,室外设有1个320m3污水收集池,地坪冲洗溢水、尾矿堆存溢水经厂房内设置的污水池收集后,泵抽入给矿泵池,回用于生产。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旋流脱水一体机、液下泵、渣浆泵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对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减振、隔声、消声、加强绿化等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以及未回收的尾矿。
剩余未能回收的尾矿仍作为一般固废,返回充填站深锥浓密机浓缩后进入充填系统用于井下充填;
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暂存于罗河选矿厂内现有危废库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2023年11月7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安徽马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罗河矿年产40万吨尾矿捞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3]4070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基本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档案、台账;企业对所公开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接受监督
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联系人:张俊 13865257288
安徽马钢罗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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